根据部分高职(专科)和高职单招批院校因新生报到流失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实际情况,省招委会决定,于本月23日至27日组织有关高等学校进行高职(专科)补充录取。
高职高专批和高职单招批院校的补录志愿填报工作将于9月19日至20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凡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都具备补录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具备补录资格。符合填报补录志愿条件的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的区考试中心办理补录志愿填报手续。补录志愿设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两个批次,补充录取工作仍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实行招生“阳光工程”。
考生补录志愿是表达考生本人升学意愿的惟一信息,也是补录院校在招生录取过程决定是否录取和录取在何种专业的重要依据,考生应在省高招办公布的补录学校和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考生本次之前填报的所有志愿信息均不再作为本次补录的投档依据。